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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咨询服务合同

环保咨询服务合同

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
联系电话:__

乙方(受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
联系电话:__

鉴于甲方拟就环境影响评价、排污许可、环保验收、清洁生产审核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、环保合规审查、污染治理技术方案等事项获得专业环保咨询服务,乙方具备相应资质、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,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就环保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
第一条 服务内容

1.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列第_项环保咨询服务(可多选):
(1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;
(2)排污许可证申请、变更、延续及执行报告编制咨询;
(3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;
(4)清洁生产审核咨询;
(5)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评审咨询;
(6)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符合性审查;
(7)污染治理技术方案及可行性论证;
(8)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;
(9)环保台账、档案规范化建设咨询;
(10)其他:
_。

1.2 具体服务范围、工作内容、成果形式及技术要求以本合同附件《环保咨询服务任务书》为准。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.3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、技术导则及审批要求提供服务,确保服务成果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第二条 服务期限

2.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2.2 因甲方提供资料迟延、现场条件不具备、审批部门要求补充材料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服务进度延误的,服务期限相应顺延,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。
2.3 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按附件《环保咨询服务任务书》约定执行。

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

3.1 甲方权利义务:
(1)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服务所需的项目资料、现场条件、人员配合及其他必要支持,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;
(2)按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;
(3)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成果及时进行审核确认,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认可;
(4)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,并要求乙方对不符合约定的成果进行修改完善。

3.2 乙方权利义务:
(1)按照约定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,按期完成服务任务并提交成果;
(2)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;
(3)就审批部门提出的技术审查意见,负责进行解释、修改和完善,直至成果通过相应审查(如适用);
(4)不得转委托或以挂靠方式实施本合同服务,确需分包的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;
(5)对其出具的技术成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

4.1 本合同环保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(大写:),该费用包含人工费、差旅费、资料费、评审配合费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,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。
4.2 付款方式:
(1)合同签订后_日内,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%,即人民币元,作为预付款;
(2)乙方提交
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日内,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%,即人民币元;
(3)服务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
_日内,甲方支付剩余款项。

4.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,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4.4 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增加、服务范围扩大或需要重新开展工作的,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调整费用。

第五条 成果验收

5.1 乙方应按附件约定提交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。甲方应在收到成果后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。
5.2 验收标准为:符合现行环保法律法规、技术导则及审批要求,内容完整、数据真实、结论明确。
5.3 验收不合格的,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免费修改完善,直至验收合格;因乙方原因逾期整改超过
_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。

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

6.1 乙方为本合同服务所形成的技术成果,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,乙方享有署名权及在不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前提下的合理使用权利。
6.2 双方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资料及项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__年止。
6.3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。

第七条 违约责任

7.1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,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_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日的,乙方有权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。
7.2 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的,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
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日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赔偿损失。
7.3 因乙方出具虚假数据、错误结论或服务成果存在重大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、第三方索赔及合理维权费用。
7.4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,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
_%的违约金;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,应就超出部分予以赔偿。

第八条 不可抗力

8.1 因地震、洪水、疫情、政府管制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,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,双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。
8.2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__日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,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。

第九条 争议解决

9.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(或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)。
9.2 争议解决期间,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。

第十条 其他约定

10.1 本合同附件《环保咨询服务任务书》《保密协议》(如有)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的变更、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。
10.3 本合同一式_份,甲乙双方各执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10.4 通知送达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、电子邮箱为准,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,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。
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
日期:_年月_日
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
日期:_年月_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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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4 17:58:18